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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
資產評估师考试介绍

註冊資產評估師,英文譯為:Certified Public Valuer,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的資產評估人員。

據《關於印發<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5]54號)文件精神,從1995年起,國家開始實施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資格考試工作從1996年開始實施。其後,國家人事部分別在《關於調整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政策的通知》(人發[2002]20號)和《關於在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中增設珠寶評估專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2003]19號)文件中對考試進行了調整。根據人事部和國臺辦2007年5月發出的通知,註冊資產評估師(含珠寶評估專業)向臺灣居民開放。

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財政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托中國註冊資產評估協會承擔。

 

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是根據資產評估行業發展對專業人才隊伍的客觀需要,依據1995年人事部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印發〈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而設立的。各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組成。考試成績有效期限實行3年滾動管理辦法,考試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5個科目的考試,根據免試有關規定,符合免試一個科目條件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4個科目的考試,考生全科合格後可申請領取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

 

考试时间
資產評估师考試時間

考试报名一般在當年的4月至5月,在每年9月的第二個週末考試。


2010年考试时间为9月4日、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当次考试文件为准。


考試分5個半天進行。《資產評估》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其餘4科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原則上在省轄市以上的城市設立考點。

 

考试内容
資產評估师考試內容介紹

考試設《資產評估》、《經濟法》、《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基礎》、《建築工程評估基礎》5個科目。

5個科目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兩個部分組成,分別在答題卡和答題紙上作答。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

报考条件
資產評估师報考條件介绍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
(二)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
(三)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1年。
(四)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五)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並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免試條件

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1個相應考試科目。其中,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機電設備評估基礎》或《建築工程評估基礎》;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經濟法》;高級會計師或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可免試《財務會計》。

报考资料
資產評估师的報考資料

1、兩寸藍底免冠照片電子檔;
2、身份證、臺胞證原件;
3、學歷證書原件;
4、工作證明。

成绩管理

2009年註冊資產評估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考試以3年為一個週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報科目的考試。


註冊管理

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財政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取得《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地方協會申請註冊,經註冊後的資產評估師方可執業,資產評估師註冊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須按規定到註冊機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

 

相關法規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对资产评估人员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凡按本规定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人员,方可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英文为Certified Public Valuer(缩写CPV.)。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属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国家确认批准。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二条 考试合格者取得资格证书后,须在三个月内到当地省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申请注册的资产评估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道德;
2.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
3.经单位考核同意。
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知识更新、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第四章 职 权
 
第二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有权依法申请开办资产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是申请开办资产评估机构的必备文件。
 
第二十四条 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承接的评估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只能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担任,评估报告至少由二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署方为有效。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对涂改、伪造或以虚假和不正当手段获取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证》的人员,发证机关应当收回其《执业资格证书》,取消其注册,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材展示
資產評估师培訓教材

書名: 2009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指定教材--資產評估
出版社: 經濟科學出版社
作者: 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用書編寫組
ISBN: 978-7-5058-8022-1
頁數: 563
出版日期: 2009年4月
印刷時間: 2009年4月
定價:
 
書名: 2009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大綱
出版社: 經濟科學出版社
作者: 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用書編寫組
ISBN: 978-7-5058-8018-4
頁數: 79
出版日期: 2009年3月
印刷時間: 2009年3月
定價:
 
書名: 2009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指定教材--經濟法
出版社: 經濟科學出版社
作者: 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用書編寫組
ISBN: 978-7-5058-8026-9
頁數: 561
出版日期: 2009年4月
印刷時間: 2009年4月
定價:
 
書名: 2009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指定教材--建築工程評估基礎
出版社: 經濟科學出版社
作者: 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用書編寫組
ISBN: 978-7-5058-8026-9
頁數: 529
出版日期: 2009年4月
印刷時間: 2009年4月
定價:
 
書名: 2009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指定教材--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出版社: 經濟科學出版社
作者: 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用書編寫組
ISBN: 978-7-5058-8007-8
頁數: 580
出版日期: 2009年4月
印刷時間: 2009年4月
定價:
 
書名: 2009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指定教材--財務會計
出版社: 經濟科學出版社
作者: 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用書編寫組
ISBN: 978-7-5058-8001-6
頁數: 547
出版日期: 2009年4月
印刷時間: 2009年4月
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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