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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
執業藥師考试介绍

執業藥師,英文譯為:Licensed Pharinacis,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盼藥學技術人員。

執業藥師資格制度從1994年開始實施,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的範圍。1996年國家人事部在《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文件中,對有關規定進行了修訂。

執業藥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

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由國家人事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擬訂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編寫培訓教材,建立試題庫及考試命題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的原則,統一固化並組織考前培訓。人事部負責組織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並確定合格標准。


凡是從事藥品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均應配備相應執業藥師,並以此作為開辦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必備條件之一。

 

考试时间
執業藥師考試時間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體時間由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公佈。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日期定為每年10月。 

2010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將在2010年10月16日和17日兩天進行。具體科目及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2010年10月16日

上午 09:00 — 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2010年10月16日

下午 14:00 — 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2010年10月17日

上午 09:00 — 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2010年10月17日

下午 14:00 — 16: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考试内容
執業藥師考試內容介紹

各科考試內容均分為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約占60%,熟悉部分約占30%,了解部分約占10%。各科單獨考試,單獨計分,每份試卷滿分為100分。
執業藥師考試科目及類型要求:


序號

科目

考試型式

1

 藥事管理與法規 

客觀題

2

 藥學專業知識(一) 

客觀題

3

 藥學專業知識(二) 

客觀題

4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客觀題

5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客觀題

6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客觀題

7

 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客觀題


從事藥學專業工作的考生報考1、2、3、4四個科目,從事中藥學專業工作的考生報考1、5、6、7四個科目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科目分為:

藥學類:
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類、中藥學類共考科目)
藥學專業知識(一)含藥理學部分和藥物分析部分
藥學專業知識(二)含藥劑學部分和藥物化學部分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
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類、中藥學類共考科目)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含中藥學部分和中藥藥劑學部分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含中藥鑒定學部分和中藥化學部分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报考条件
執業藥師報考條件介绍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报考资料
執業藥師的報考資料

1、一寸藍底免冠照片電子檔;
2、身份證、臺胞證原件;
3、學歷證書原件;
4、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成绩管理

執業藥師(藥學、中藥學)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成績管理考試以兩年為一個滾動週期。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持有《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經向註冊機構申請註冊並取得《執業藥師註冊證》後,方可以執業藥師身份執業。

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人員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後即可向執業單位所在地區的執業藥師註冊機構申請辦理註冊手續。凡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分,可保留執業藥師資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一年後申請註冊的,還需同時提交載有本人參加繼續教育記錄的《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


執業藥師註冊有效期為三年。持證者須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到原執業藥師註冊機構申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超過期限,不辦理再次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執業藥師註冊證》自動失效,並不能再以執業藥師身份執業。

相關法規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三条 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二章 申请注册

 

第七条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第三章 注册与管理

 

第十四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根据申请注册者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类别进行注册。

 

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时,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情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并发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二十一条 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第二十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未经注册,不具有执业药师身份,不得从事执业药师业务活动,其所出具的与执业药师业务有关的证明,均属无效。

 

 

 

 

 

教材展示
執業藥師培訓教材

書名: 藥事管理與法規-2009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
出版社: 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 
作者: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
ISBN: 9787506738613 
頁數: 281
出版日期: 2008年3月第1版 
印刷時間: 2008年03月01日
定價:
 
書名: 藥學專業知識(一) -2009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
出版社: 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 
作者: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
ISBN: 9787506738668
頁數: 474
出版日期: 2008年3月第1版
印刷時間: 2009年4月第4次印刷
定價:
 
書名: 藥學專業知識(二)-2009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
出版社: 醫藥科技出版社
作者: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
ISBN: 9787506738637
頁數: 550
出版日期: 2008年3月第1版
印刷時間: 2009年4月第4次印刷
定價:
 
書名: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2009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
出版社: 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
作者: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
ISBN: 9787506738651
頁數: 312
出版日期: 2008-03-01 第1版
印刷時間: 2008-03-01 第4次印刷
定價:
 
書名: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2009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
出版社: 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
作者: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
ISBN: 9787506738675
頁數: 319
出版日期: 2008年6月第1版
印刷時間: 2009年4月第4次印刷
定價:
 
書名: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2009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
出版社: 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
作者: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
ISBN: 9787506738644
頁數: 431
出版日期: 2008-03-01
印刷時間: 2008-03-01 第4次印刷
定價:
 
書名: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2009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
出版社: 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
作者: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
ISBN: 9787506738606
頁數: 439
出版日期: 2008年6月第1版
印刷時間: 2009年4月第4次印刷
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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