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關於“報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的規定,報關員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通過考試測試考生從事報關業務必備的基礎知識和技能,考試內容包括報關專業知識、報關專業技能、報關相關知識以及與報關業務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及海關總署規章。考試合格者可以向海關申請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
海關總署組織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確定考試原則,制定考試大綱、規則,統一命題;指導、監督各地海關具體實施考試,處理考試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閱卷,公佈考試成績;管理各海關審核報關員資格申請、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事宜。直屬海關在海關總署指導下具體實施考試;受理、審查報關員資格申請,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
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每年舉行一次。特殊情況下,經海關總署決定,可以進行調整。海關總署在考試3個月前對外公告考試事宜。
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實行公平、公開、公正、誠信的原則,採取全國統一報名、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統一閱卷核分和統一合格標準的方式進行。
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條件、報名確認和參加考試以及成績查詢的方式、資格證書申請的程式,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海關總署和各考區的考試公告、各直屬海關行政許可公示以及有關通告、通知等,亦可通過撥打各考區、各報考點海關對外公佈的考試諮詢電話獲得相關資訊。
2010年報關員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在每年的6月份;考試時間2010年11月份,具體起訖時間將標示在准考證副證上。
考試內容包括報關專業知識、報關專業技能、報關相關知識以及與報關業務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及海關總署規章。
1.報關專業知識包括報關概述;報關與海關管理;報關與貿易管制等。
2.報關專業技能包括報關程式;進出口商品歸類;進出口稅費的計算與繳納;報關單證填制等。
3.報關相關知識基本常識;國際貿易知識;世界貿易組織;英語知識;報關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等。
考試全部采用客觀性試題,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商品歸類題、綜合實務題、報關單填制題、報關單改錯題。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1.未取得報關員資格,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在報關活動中發生走私或違反監管規定的行為,被海關依法取消報關從業資格的;
3.向海關工作人員行賄構成犯罪,被海關依法取消報關從業資格的;
4.在考試中發生作弊行為,被海關取消考試成績,或者有其他違規行為,被海關以作弊論處,不滿3年的;
5.已經取得有效報關員資格的。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臺胞證原件及影本);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影本;
3、本人照片3張。(本人近3個月內彩色證件照,小2寸(48mm X 33mm) ,藍色背景,無邊框;照片為正面照,免冠,無頭飾,勿著制式服裝,常戴眼鏡的應佩戴眼鏡;所用照片均應以同一底片沖印;拒收一次成像、翻拍或者彩色印表機列印的照片);
1、公布時間: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之後的兩個月之後公布,並由海關總署核定並公布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各直屬海關公布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
2、查詢網站:考生可在“資訊平臺”中的“成績查詢”進行查詢;也可直接登錄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對本人考試分數有異議的,可以向海關總署申請分數核查。
3、自2000年開始,每份試卷200分,現按120分為合格線,如有變化,按有關通知文件為准。全國實行統一合格分數線標準,凡考試在合格分數線以上者均可獲得資格證書。2008年報關員考試合格標準為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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