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上市公司、投資公司、大型企業集團、財經媒體、政府經濟部門的重要參考,因此,參加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從事證券職業的第一道關口,證券從業資格證同時也被稱為證人員資格考試是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證券資格是進入證券行業的必備證書,是進入券行業的准入證。該考試時間由證券協會每年統一確定,資格考試已全部採用網上報名,採用全國統考、閉卷方式對學員進行考核。
證券業從業人員實行資格管理是國際通行做法。1995年,國務院證券委發佈了《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暫行規定》,開始在我國推行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根據這個規定,我國於1999年首次舉辦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至今已舉辦了8次。30余萬人參加了考試,78228人取得各類從業資格,其中,取得一種從業資格的有49693人、取得兩種從業資格的有19632人、取得三種從業資格的有8835人、取得四種從業資格的有68人;按照從業資格類別統計,67907人取得證券經紀資格、26033人取得證券代理發行資格、19106人取得證券投資諮詢資格、441人取得證券投資基金資格。中國證券業協會行使證券業從業資格取得及執業證書管理職責。通過協會統一組織的基礎科目和一門專業科目資格考試的,即取得從業資格。通過基礎科目和兩門以上(含兩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取得一級專業水準認證證書;通過基礎科目和四門以上(含四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取得二級專業水準認證證書。
2010年證券從業報名時間和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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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次數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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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
1月5日至18日 |
3月6日、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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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
3月10日至23日 |
5月22、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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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 |
8月3日至12日 |
10月23、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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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 |
10月19日至28日 |
12月4、5日 |
考試地點: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瀋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西寧、銀川、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蘇州、煙臺、溫州、泉州、拉薩等39個城市同時舉行。
考生可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選擇參加考試。
(一)考試時間
單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其中前10分鐘為拍照時間。
(二)試題類型及分值
單選題60題,每題0.5分;
多選題60題,其中有20題為每題1分,其餘40題為每題0.5分;
判斷題60題,每題0.5分;
試卷總分100分。
(一)報名截止日年滿18周歲;
(二)具有高中或國家承認相當於高中以上文憑;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身份證影本1份、臺胞證影本1份;
2、學歷證書影本1份;
3、最近3個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同版照片電子檔;
注:考試當天考生本人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台胞證原件。
考試單科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是60分。
考試成績合格可取得成績合格證書,考試成績長年有效。
全部科目考試結束後2-3周可以查詢考試成績。
取得證書等級
證券從業資格: 基礎科目+任一門專業科目
證券從業一級資格證書:基礎科目+任二門或者三門專業科目
證券從業二級資格證書:基礎科目+四門專業科目
考試成績合格可取得成績合格證書,考試成績長年有效。通過基礎科目及任意一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即取得證券從業資格,符合《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規定的從業人員,可通過所在公司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執業證書。通過基礎科目及任意兩門或者三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可直接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執業證書。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从业资格取得和执业证书
第七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 资格考试由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
第九条 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
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
第十二条 执业证书不实行分类。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经机构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机构对外开展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
第十七条 协会、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进行后续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的,在两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第二十二条 机构办理执业证书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或者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由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协会对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机构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的,由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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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 2010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證券交易 | |
| 出版社: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
| 作者: | 中國證券業協會 | ||
| ISBN: | 9787509513736 | ||
| 頁數: | 298 | ||
| 出版日期: | 2010.6 | ||
| 印刷時間: | 2010.6 | ||
| 定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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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 2010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證券市場基礎知識 | |
| 出版社: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
| 作者: | 中國證券業協會 | ||
| ISBN: | 9787509513729 | ||
| 頁數: | 355 | ||
| 出版日期: | 2010.6 | ||
| 印刷時間: | 2010.6 | ||
| 定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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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 2010上半年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證券投資分析 | |
| 出版社: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
| 作者: | 中國證券業協會 | ||
| ISBN: | 9787509513705 | ||
| 頁數: | 420 | ||
| 出版日期: | 2010.6 | ||
| 印刷時間: | 2010.6 | ||
| 定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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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 2010上半年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證券投資基金 | |
| 出版社: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
| 作者: | 中國證券業協會 | ||
| ISBN: | 9787509513712 | ||
| 頁數: | 396 | ||
| 出版日期: | 2010.6 | ||
| 印刷時間: | 2010.6 | ||
| 定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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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 2010上半年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教材--證券發行與承銷 | |
| 出版社: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
| 作者: | 中國證券業協會 | ||
| ISBN: | 9787509513743 | ||
| 頁數: | 419 | ||
| 出版日期: | 2010.6 | ||
| 印刷時間: | 2010.6 | ||
| 定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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